记者30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了解到,全国各级工会近年来不断推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。截至2011年底,各级工会共建立法律援助机构8953个。
在全国工会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视频会议上,全国总工会副主席、书记处第一书记王玉普表示,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,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,坚持“以职工为本,主动依法科学维权”的工会维权观,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,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依法、理性、有序表达利益诉求,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,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稳定。
王玉普要求,各级工会要按照《2012-2014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》的部署,创新工作思路,明确目标任务,进一步扩大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覆盖面,积极化解基层和一线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,不断创新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,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维权工作,不断提高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。
据了解,截至2011年底,全国各级工会共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.6万人,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3.4万人。2011年,全国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6.4万件,为职工当事人提供代书、法律咨询等非诉讼法律服务10万多件。全国总工会从2011年至2013年,每年集中命名一批“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示范单位”,以推动法律维权服务长效机制建设。